第三十四章 蓬头青麂(2/2)
了。
杂毛狗没有捕猎到猎物,又回转回来了。这狗子有点人来疯,围着人群跑了一圈,才奔到它的主人姚平津身边,蹲在他脚边摇尾巴。
姚平津和姚平兴都是姚平远的族兄,一个十五岁,一个十六岁,下学两三年了,都在姚姓县里铺子当学徒。姚平津是在木材行当小二,姚平兴是在棺材铺做工。二人此番归来,不是为了晒秋,而是为了婚事。
贞娘打听村里一些八卦的时候,听闻过村里有些人儿郎和女子的婚期就定在晒秋期间,图个热闹和喜庆。山里人少,但是晒秋这等时候,外来人多,就可以大肆热闹一番。除此之外,也可以借此机会赚点临时礼金,这个时候的婚宴不限亲友,只要出礼金就可以来吃一顿。
这是当地小有家资人家的算计,而一般贫户则选在人少的时候,免得财少露窘而出丑。
姚平津和姚平兴的婚期和村里其他几个儿郎的婚期就定在晒秋期间,有两家日期还是同一天,肖氏还愁过开席怎么吃饭才不赔礼金呢。
姚平兴虽然年岁最大,但是他在棺材铺干的是技术活,为人比较腼腆不爱说话。而姚平津在木材行干的就是迎来送往的活,察言观色十分在行,人也十分活络爱张罗事儿。
他看到贞娘在诊断的时候,就没吭声打扰。等贞娘忙完说“最好还是找大夫看看才叫人放心”,他才开腔问道“这是怎么了?”
贞娘目光坦荡地看着他,没提什么水鬼捞田螺,只说“我们好端端在路上走着呢,突然一只大家伙冲出来,惊到了人。跌倒了,受了伤。”
“你是说蓬头青麂吗?”姚平津也猜测到了怎么回事,却还是再确认一番。他是怕贞娘这群小孩子是给他家的狗吓到了。
贞娘也是这事才得知那跑走的是蓬头青麂,原身记忆中有见过,但是不常见。
姚廷芳一直没吭声,但是目光深邃地望着贞娘,打量着她的神色,试图捕捉她脸上的每一丝情绪。因为这个孩子实在,给人的感觉并不像是一个孩子,被赌坊打手抓住时候太过镇定,此时又会正骨,真是不得不叫人注目啊。
此时,晚霞已爬上西天,贞娘逆着霞光而站,眉目中含着愁绪,眸子里藏着丝丝怒火和不满。
他思绪流转,很快明白,她应该是在恼怒他们三人。
说实话,那蓬头青麂并不是他们有意要捕猎的。他只是听说姚平津和姚平兴要出来看木料,跟着来学习,途中不知怎么就遇到了蓬头青麂。而姚平津家的杂毛狗又是个爱钻林子,参与过主人捕猎行动的,所以没等人吩咐就自作主张地奔向了蓬头青麂。
姚廷芳没出言解释,只是无言地观察着周遭。
姚平兴也没吭声。
贞娘听了姚平津确认的话,并未替小伙伴回答,而是看向脱臼的那个小伙伴,吴光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