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1 怎么办呢,要不要改改数据?(求订阅)(2/4)
改数据?
抑或者是这样的情况:
28岁的张某,就已经直接博导教授了,我35岁了连个副教授都评不上……
怎么办呢,要不要改改数据?
如果上面几种都是因为眼红或者贪欲诱导的,那下面这种情况:
博士四年级,已经延毕了一年,现在一篇SCI三区文章都没有,再这样下去,第五年还是没文章,就要被退学了……
这种情况,这个博士生有可能是划水了四年,也有可能是努力过但客观上能力不足,就是出不了成果;
还有可能是运气不好,各种出意外,比如极端一点的,跟一个博导,那个博导就出事,然后四年换了四个导师,换了四个研究方向,都是做到一半就被迫放弃,自然没有成果产出。
当然,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博士生该怎么选择,要不要改改数据?
如果站在外人的角度,自然会毫不犹豫的做出选择:
不要改数据,怎么能改数据呢,我们要坚持……,弘扬……,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圈的纯净……
但如果是当事人呢?
试想一下,博士如果毕不了业,直接被清退的话,既没有应届生的身份,又没有工作经验,还浪费了五年的时间,与社会脱钩八年以上,而且人都已经30+了,如果研究的方向还是类似于有机光伏这类,短时间无法应用的“前沿科学”,那么基本上只能转行,转行也很难到太前沿的领域,读了24年的书,出来没有任何竞争力,可能在企业用工考虑上,还不如一个本科生,那么大概只能从事低门槛的行业,比如写写网文啥的……
最关键的是,30岁了,周围的人大概率都已经在魔都扎根了,房贷快还清,娃都生了俩,想想自己,就觉得怎一个惨字了得……
很多时候不怕自己混的不好,怕的是周围的人混的都好,就自己不好。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嘛。
这种情况下,选择改改数据,发SCI毕业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
王少先继续讲述:
“还有一些行为是介于学术诚信和学术不端之间的,这些处于灰色地带的就是学术不当行为,例如滥用同行评审特权、有损研究对象利益并对其隐瞒、有悖伦理道德的实验、故意忽略研究的负面结果等等。”
“我们魔都综合大学在学术规范(试行)中,就明确规范了不当科研行为的表现。”
“例如:不当使用科研信息,未经授权,将在审阅稿件、项目申请书等文件时获取的信息、他人未公开作品或研究计划等发表、透露给第三方或为己所用;”
“不如实披露自己所发表的学术科研成果已知的瑕疵、缺陷或副作用;”
“夸大有关学术成果的意义和作用;不当使用数据。”
“此外,还包括不当署名和非故意而导致的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
许秋在下面感慨万千:“这学术不当的打击面可有点太广了……”
如果细究下来,保守估计至少有三成以上,甚至五成以上的科研人员都有过学术不当的行为。
“不当使用科研信息……”这个相对来说不是普遍现象,但还有不少先例的,这也是为什么各大课题组会防本科生、联合培养生,不让他们参加组会的原因。
“不如实披露……”这基本上是业界默认的潜规则,自己的工作在发表出去以后,肯定是要吹一吹的,突出优点淡化缺点,这是常规操作。
就比如,有机光伏领域的器件稳定性差,尤其是富勒烯领域的体系,测试出来的效率基本上都是一次性的,长时间多次扫描,或者隔几天再测试的话效率就会在最高值的基础上损失1030,头一天是10,过几天就是8的效率,非常的正常。
除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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