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2/3)
,但它们仍有不同之处。精神病学是从医学角度研究精神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治疗、护理和预防方法。变态心理学则从心理学角度研究异常心理过程和人格特征发生的原因和机制。除精神病人外,还研究非精神病人和正常人在患躯体疾病、应用药物或其他特殊情境下出现的异常心理和行为。
二、正常与异常心理的判断标准
变态心理学既然要研究心理变态,就要承认心理有正常和异常之分。在一般情况下,两者有着实质性的差异,必须加以区分。但是,心理正常与否却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普遍适合的绝对标准,心理正常和异常的界限既随时代而变迁,也因社会文化的差异而变动。因此,正常和异常的界限不能绝对地确定。判断一个人心理是否变态,只有把他的心理状态和行为表现置于当时的客观环境、社会文化背景中加以考虑,和社会认可的行为常模比较,才能判断他有无心理变态。
我们认为心理正常和异常之间存在着界限,区分正常心理和异常心理通常按以下四条标准进行判断。
(一)内省经验标准
内省经验标准指两个方面,其一是病人的主观体验,即病人自己觉得有焦虑、抑郁或没有明显原因的不适感,或自己不能适当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因而寻求他人支持或帮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没有这种不适感反而可能提示有心理变态,如亲人亡故,没有一点悲伤情绪,也需考虑其可能有心理变态。其二是从观察者而言,即观察者根据自己的经验作出心理正常和异常的判断。尽管这种判断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其标准因人而异,但观察者们根据其积累的经验,也可形成大致相近的评价标准。故对大多数心理变态仍可取得一致的看法。
(二)统计学标准
在普通人群中,对人们的心理特征进行测量的结果常显示常态分布,居中的大多数人心理正常,而远离中间的两端被视为异常。因此,决定一个人的心理正常或异常,应以其心理特征偏离平均值的程度而决定。显然心理正常与异常是相对的,是一个连续的变量。偏离平均值的程度越大,则表现越不正常。
统计学标准了心理特征的量化资料,比较客观,也便于比较。但这种标准也存在一些缺陷,如智力超常的人在人群中是极少数,但不能被认为是病态。所以统计学标准也不是普遍适用的。
(三)医学标准
这种标准是将心理变态当做躯体疾病一样看待。认为精神疾病的某些心理现象或行为可以找到病理解剖或病理生理变化的依据。其心理表现被视为疾病的症状,其产生原因则归结为脑功能失调。这一标准为临床医师们广泛采用。他们深信心理障碍病人的脑部应有病理过程存在。有些目前尚未发现病理改变的心理障碍,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进一步发展,将来是会发现细微的病理改变的。这种病理变化的存在是心理正常与异常划分的可靠根据。医学标准比较客观,十分重视物理、化学检查和心理生理测定,许多医学的概念也被变态心理学所采用。但是,医学标准也并不完全令人满意。虽然器质性心理障碍使用医学标准非常有效,但对像人格障碍、神经症等功能性心理障碍则无能为力。由于心理障碍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划分心理正常与异常还需要其他的标准。
(四)社会适应标准
在正常情况下,人们维持着生理心理的平衡状态,人能依照社会生活的需要去适应环境和改造环境。因此,正常人的行为符合社会准则,能根据社会要求和道德规范行事,即其行为符合社会常模,是适应性行为。如果一个人不能按照社会认可的方式行事,致使其行为后果对本人或社会形成不适应时,则认为此人存在着心理异常。这里正常或异常主要是与社会常模相比较而言。许多心理学家主要从社会适应的角度提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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