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弑父竟是为了报复妻子!2003年重庆黔江“1·24”凶杀案(3/5)
定;经对伍家本村组的群众走访调查,证明死者老实本分,与邻居及村民无大的矛盾。而伍兵的作案嫌疑却呈直线上升。
会上,正式确定该案性质为故意杀人案。
综合查证情况,汪支队长谈了对该案的看法:
一是伍兵长期以来好逸恶劳,爱喝酒打牌赌博,并经常打骂其妻,对其父亲也动不动就辱骂;特别是在其外出打工回家后。发现其妻跑到湖北省咸丰县尖山村与村民陈某同居并怀孕后,在妻子引产期间,伍曾用冷水泼其妻,并多次强行发生性关系。
二是伍兵于2003年1月21日在妻子离家出走的当晚,报称自家耕牛被盗,怀疑是舅子杨天礼所为,第二天又称在杨家的山林找回一事,十分蹊跷,这一连串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有如此巧合之处;经核查杨天礼无作案时间,杨还指控其陷害自己。
三是有人证实发案前下午3至6时伍兵均在中塘乡街上,并在其父亲死后才去买的头痛粉与他自己向派出所陈述“当天整天在家、当晚7时许去给父亲买头痛粉”的陈述有矛盾。按理说,其父被人致死,作为当儿子的理应向公安机关如实反映情况,不应该编造谎言,而他却对案发时间的行踪说了假话,这说明他心中有鬼。
四是行为人用作作案工具的镐锄,经辨认是伍家的,据伍兵称该镐锄原放在堂屋角落一个隐蔽处,如果是外人作案,显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找到……
上述事实充分证明,伍兵在掩盖一个事实,极有可能是为了报复妻子离家出走,将与之有怨恨的父亲杀死后嫁祸于妻子及其娘家人。
会上,加强了“1.24”故意杀人案专案组的工作,分成控制嫌疑对象组、现场复勘组、外围调查组、核查伍家耕牛被盗组进一步开展调查,力争在较短时间内破获此案。
散会后,各组随即按照部署分头开展行动。专案民警走村串户,广泛搜集证据。
下午,专案组干警来到伍兵家准备传唤伍兵时,只见大门上一把挂锁牢牢地锁在门上,已是人去屋空。难道伍兵有所察觉而外逃了吗?经冷静分析,认为此前没有惊动他,其外逃的可能性不大。遂找群众了解,得知昨晚都没见到伍兵在家。看来,其极有可能到亲友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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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一行又步行1个多小时来到中塘乡双石村其二姐伍永香家中,见到了在火铺上正与其二姐家人闲谈的伍兵。抬头见到民警进屋,正谈得起劲的他立即停住了话题。民警上前告知还要请其到派出所去核实一些情况。伍兵听了后,有气无力地回答道:“要得。”说完,磨蹭着下了火铺,跟随民警到了派出所。随后,专案组将其带回刑警支队审查。
与此同时,负责外围调查的民警还到中塘乡最远的、海拔1500余米高的马石村调查,并步行三个小时往返相邻的湖北省咸丰县尖山村,核实涉及到该案的一起重要线索。
直到晚8时许,专案组的全体人员才饿着肚子、带着疲惫的身躯,也带着用辛勤汗水换来的成果返回刑警支队。
各组返回后,汪支队长再次召集专案组全体成员汇总查证情况,所搜集的证据充分证明了伍兵有弑父的作案嫌疑。研究了审讯方案,确定了晚饭后突审。
晚10时许,在刑警支队二大队办公室,刚用餐完毕的专案组民警打开电暖器,又投入审讯工作。
身着浅灰色西装,一脸憔悴的伍兵被刑警带来,他讨好地向民警点了点头。审讯员令待其坐下后立即进入角色,让其如实陈述发案当晚的行踪。开始伍兵平静地重复了此前向民警编造的白天砍柴、弄猪草、打酒、做饭,晚上给父亲买药的情况。并提供了与妻子关系不好,在其引产期间还对其殴打等情况。同时,陈述了自家耕牛被盗后,找村干部和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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